
。是啊,原來,在一盒七彩紛紜的顏色裡,最快耗盡的,就是那一種你最喜愛的顏色。


[youtube=http://hk.youtube.com/watch?v=WhyFNgOppGw]
。「一個人獨處」。
。「並不覺得特別寂寞」。
。「直到現在我一直在孤獨的寒風中」。
。「為孤獨的他,照射了溫暖的陽光」。
。「怎麼說呢,她就像為了穿衣服而生的人」。
。「東尼瀧谷人生的孤獨時期結束了」。
。「如果再度變孤獨怎麼辦?」。
。「有時候想到這裡」。
。「就會怕得冷汗直流」。
。「就這樣留下了整個房間的衣物」。
。「她離開了人世」。
。「我只是需要時間適應太太已經不在的事實」。
。「妳在這裡上班的時候就當制服穿吧」。
。「穿您太太的衣服嗎?」。
。「東尼選了體型最接近妻子的女孩」。
。「請先選一星期份的衣服和鞋子帶回去」。
。「過一會兒東尼瀧谷走過去看」。
。「他問」。
。「妳為什麼哭呢?」。
。「東尼瀧谷的本名 真的就叫做東尼瀧谷」。
http://fanghj.wordpress.com/2005/07/04/。《東尼瀧谷》。/

未許「生於天橋底」
只願「死在更衣室」
黃偉文《蘋果日報》專欄「Buy me a sunday」首度精選結集,香港少見的「文庫版」袋裝書,坐車時打機打SMS與發夢以外的可能性。

(上圖引自http://www.littleoslo.com/cnt/home/?p=1348)
。《傾城之戀》。
。在這本纖細如塵的小說裡,張愛玲在最後寫道: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誰知道什麼是因,什麼是果?誰知道呢,也許就因為要成全她,一個大都市傾覆了。成千上萬的人死去,成千上萬的人痛苦著,跟著是驚天動地的大改革……流蘇並不覺得她在歷史上的地位有什麼微妙之點。她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來,將蚊煙香盤踢到桌子底下去。
「傳奇里的傾城傾國的人大抵如此。處處都是傳奇,可不見得有這麼圓滿的收場。胡琴咿咿呀呀拉著,在萬盞燈火的夜晚,拉過來又拉過去,說不盡的蒼涼的故事——不問也罷!」
。小明默默的看著窗櫥裡展示的那隻籃球鞋,雙眼瞪得如乒乓球,良久不動。這是Jordan VIII,那雙Michael Jordan在所屬的球隊Chicago Bulls奪得第三次NBA的總冠軍、他也同時第三年拿下總決賽的最有價值球員獎項時所著的球鞋;鞋是深黑的皮革,兩側輔以紅白組成的圖案;最特別是除了以鞋帶作勒緊之用外,在鞋面尚有一交叉穿過鞋身,在交叉的中央繡上23──Jordan的背號,不朽的號碼。
。小芳最近的袋子終於壞了,在那個肩背帶的扣子上,開始時裂了一條縫,有點搖搖欲墜,加上袋子口的拉鍊常卡著,要頗費力才能拉合上。最近這裂縫擴濶了,在一次上班乘坐巴士時給別的乘客不小心一拉扯,裂縫化作不能相連的帶子,袋裡的物品,零落的散於地。原來的這個袋子,是深黑色的皮革,兩側輔以紅白組成的圖案,還有一個蝴蝶結環作襯托,很漂亮的。用了很久了,也是時候了罷,小芳想,於是要換一個新的袋子。

。最近,想買一本筆記簿,在Ciak與Moleskine之間踟躕;後者我已有一本格子及08年的RED DIARY,前者在我翻過後覺得紙質好像比Moleskine來得厚。結果仍未下決定;我只怕買了回來後又是甚麼也寫不去來。
。最近,與朋友計劃印製一些Printed Tee;用自已拍的照片,設計自已的Logo,就像這件Visvim的Printed Tee;希望能成事,我以後可以不用買Tee了。
。最近,看了一部日劇《不能結婚的男人》,原來四十歲的單身男人的固執是這樣容易使人共鳴的。片子裡最出色是細節描寫,雖然整體劇情稍為散漫,但男主角阿部寬那小眉小眼的窩心演出,令人對這個以設計廚房為家的中心既出色又固執愛在家裡坐上一張近二萬元的Designer Chair上聽Mozert Mahler Wagner不介意自已獨個去燒肉店喫高級牛肉更會一個在玩人生遊戲外表倔強骨子由善良願意為一隻小狗衝下河中的不是不能結婚而是不想結婚的男人。四十歲時。

。這些,就是我的最近。 :)

。原本,他們是五姐弟的生活。貓母親把BB誕在我工作的地方的一個角落裡,給工友發現,於是便致電漁護署。貓母親是附近的貓兒,我相信我每天上班時定必見過。我好奇的去看看小貓,有趣得教人心裡發疼;後來與同工商量後,便再致叫漁護署的人不用來了,因為不欲他們給拿去甚麼不知名的地方有甚麼不知名的下場。後來,見到貓母親在門外徘徊,好像想找尋這失落了的兒女,於是把小貓放回原處,讓貓母親尋回。當晚,我在想,如果第二天,小貓能找到一個新居所,便好了。。第二天,即今天,只賸下這小貓,貓母親留下這最弱小的,也許在選擇下不得不放棄罷。

。《稻中桌球部》,玉皇朝出版,譯作《去吧!稻中兵團》。那是我預科生涯追看的一部漫畫,也是我會買下珍而藏之的作品。一共十三冊,最有趣是最後還有一本《稻中兵團完全手冊》,分析作品裡那些小眉小眼,奇奇怪怪的個別設定。前野、井澤、田中,熊貓車、死死團,蘇泳漮、食草動物,許多難望的圖像依舊縈繞。

。你知道嗎,對於《稻中》裡的世界,不知怎地,我很嚮往。那是一個極端頹廢極端虛無極端竭斯底里的空間,在閱讀的過程能深深地逃避現實。有時候,當我情緒低落,我會一口氣把十三冊的漫畫全數看罷。在翻過最後一冊最一頁掩卷時,把頭抬起來看那旭日初升時,情緒忽然高漲。這是那一天。
。當我回家看到弟弟買了楊學德的兩本《標童話集》,當我把晚餐喫過順手翻開第一冊,我重新見到了《稻中》,在香港的屋村裡成長的前野井澤。許多圖像似曾相識,骨子裡的精神很是熟悉,那童年的往年,成長的記憶,就是那麼有一點遺憾。
http://blog.pixnet.net/AmandaChang/post/72201
http://ahasuerus.blogspot.com/2006/06/blog-post.html
[youtube=http://hk.youtube.com/watch?v=QNzmy4nknDY]

。老實說,用Apple的機子,很單純的理由,就是漂亮,以及那好用的OS。我記得第一次與Apple的邂逅是在04年的5月吧,那時,想要一部隨身聽,可以好好的在街上靚聽音樂。於是,我帶了iPod 40G回家。如這樣。
。在零四年拍的。那時用小DC IXUSi。
。那純潔的白,相信對我們身邊的不少東西起了鉅大的影響罷,看看以後許多科技產物也是這種珍珠白,便知道,iPod的影響。這部iPod至令仍沒有任何問題,只是電池耐久力減低了,每次充電後,也只能用上四五個小時,於是,我便把她放在睡房中,插在Dock上,接上耳擴,以耳筒來讓我安安靜靜的聽聽音樂,然後入睡。現在在上下班或逛街時用的,是這部iPod不知幾代的後代,iPod Classic,160G的容量,四倍於前,價錢倒便宜一半,可惜沒有了這珍珠白,我用的,是黑。還可以用來看Video(「幾代前」已有的功能,但我一直覺得用這麼小的Screen是傻子的行為,可是,原來我也是傻子,在上星期,我在iPod上看了《秋天的童話》以及《The Nightmare before Christmas》,留待《Notting Hill》待新年過後再看。:))。在iPod 40G後,我又帶回來第一代沒有LCD的1G Shuffle,給我的朋友用。比起iPod 40G,她嬌少纖巧。那時,偶爾逛過那麼咖啡店,更偶爾會看到某些人拿出NB出來,好像很中產,很布爾喬亞似的。在這些某些人中,會看到一部如iPod般純白,機面有一個藍光蘋果Logo的NB,那就是iBook吧,更中產,更布爾喬亞。在過了幾年後,我也把iBook的後代,MacBook帶回來,給朋友用。是這樣。
。不過我仍未有機會到咖啡店裡嘗嘗布爾喬亞的機會;我時常覺得在咖啡店喝一杯要三十元以上的咖啡是傻子的行為。也不是更好喝。
。好了,說了那麼多,不得不提我的新寵,iPhone,那時我最喜歡的蘋果。這是一支很好的手機,尤其那個漂亮的LCD。家裡還有Mac Mini來當HTPC,在電視、音響播片子及音樂。現在還差一部Mac Book Air放在房間。不過那太奢侈了。我想。。可是,這篇文章是在老家,以陪伴了我五年的Windows打的。祝諸位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