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本,他們是五姐弟的生活。貓母親把BB誕在我工作的地方的一個角落裡,給工友發現,於是便致電漁護署。貓母親是附近的貓兒,我相信我每天上班時定必見過。我好奇的去看看小貓,有趣得教人心裡發疼;後來與同工商量後,便再致叫漁護署的人不用來了,因為不欲他們給拿去甚麼不知名的地方有甚麼不知名的下場。後來,見到貓母親在門外徘徊,好像想找尋這失落了的兒女,於是把小貓放回原處,讓貓母親尋回。當晚,我在想,如果第二天,小貓能找到一個新居所,便好了。。第二天,即今天,只賸下這小貓,貓母親留下這最弱小的,也許在選擇下不得不放棄罷。
很小的貓咪喲,會一直養著它嗎?
回覆刪除我知道你動了憐憫的心。我都很喜歡小動物,我只想幫你想想清楚,然而你都決定了,那麼你可以後就要負起做他父母的責任,給他幸福的生活呀。知道嗎?^p^~當然!還有妹妹喲~~加油!
回覆刪除To Car:我會繼續養著他,但我不太清楚應該怎樣繼續養著他--最怕我上班太久,回來時見他俏俏地離去⋯⋯
回覆刪除不管牠與你相處的時日會有多長, 讓牠在這段日子感到人間有暖就已經很好了。其他的, 就交給上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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