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於我,素來是可望卻不可即的活動:我愛行山,我愛背著巨大沉重的相機四處去,我愛在烈日下給曬得天婚地轉,可是我不愛跑。
。跑很痛苦,肺部頻頻發出撕裂般的呼叫,一雙腿沉沉的像提不起來,卻只是跑了不到十分鐘而已。距離當初所定的目標仍有無限的路程,心臟像春天池邊鼓動著的青蛙般噗通噗通的跳;我差點以為會跳出來,從嘴裡。
。好了,說了無數的藉口,無非是不想跑。可是我要跑。我討厭當一名文弱的書生。(我討厭當文弱的人也討厭當書生!)於是我要跑。
。就這樣,便去跑。
。跑步是最簡單的運動。不用甚麼器材,不用甚麼裝備。只要一雙鞋,只要一條短褲子,只要一件吸汗的衣恤,以及一枝水。跑步是很孤獨的運動。不需要同伴,不需要作聲(除了氣喘!),不需要交流,只是一直的跑丫跑。
。漸漸,我樂於跑了。跑步時腦子可以空空的不去想任何。跑步時看不到週遭風景的美醜妍媸。跑步時很專一,很集中,就是跑丫跑。
。每夜我也去跑。每夜我也汗流浹背。每夜我的腿也乏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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